奥运会之际,各界企业都积极的作足营销功夫,其中不凡奥运赞助商的典型营销策略——跨界联盟营销, 即蒙牛跨界将牛奶进驻海尔“四海一家”体验馆。海尔是世界第四大白色家电生产商,是中国最具价值品牌。而蒙牛则是中国唯一年营收过两百亿、跨入世界级乳业门槛的民族乳业领军。原本,海尔品牌与蒙牛品牌毫不相干的品牌元素,通过相互渗透、相互融会,从而给品牌找到一个交集,达成一种用户体验上的立体感和纵深感,达到了1+1 > 2的效果。
“跨界营销”实现品牌文化互补。跨出这一步,需要双方在营销理念上有共同深刻地认识, 那么试问,作为房地产策划从业人员。我们是否已经认识到“跨界联盟”的妙用呢?
再补充一案例,在一次MBA案例报告会上,学校邀请了客座教授——绿盛集团董事长林东先生,会上他介绍了其独创的营销策略——非竞争性策略联盟,即绿盛牛肉干与网络游戏结成营销同盟,在彼此的平台上建立营销渠道(绿盛牛肉干包装袋上显示网络游戏的宣传画面, 而网络游戏中有绿盛牛肉干店,并且绿盛牛肉干具有补充能量的功效),促进各自产品的营销推广,面向共同诉求群体对象。基于此概念,林东先生还受到法国巴黎商学院的邀请演讲,同时还登上了08年福布斯杂志的封面。此后,“非竞争性策略联盟概念”让我深刻记忆,并一直思索着一个问题,即如何建立房地产业的非竞争性策略联盟。
不管是“非竞争性策略联盟”还是“跨界联盟”,其本质上都是对各类互不相干营销元素的联合,以整体效应推动双方的营销理念,分别达到双方的商业利益。 本人对此姑且概之为“联姻营销”。
回过头开看房地产方面的“联姻营销”,我们可以如何操作呢?(补充中,有一说一)
1、在房地产开发方面,如绿城集团自身主攻住宅开发,堪称一面旗,而战略协议引入韩国新世界集团,充分利用战略合作伙伴的商业资源,欲携手共同开发城市综合体项目,相应地,绿城增强了商业地产开发能力(主要是社区型商业为主,城市商业逐步涉足),韩国新世界则开始加快进入国内商业地产的步伐。
2、在城市综合体开发上,可以考虑借助酒店与写字楼、酒店式公寓的相互关系,做足联姻营销,他们面向的是商务群体, 而商务需要办公、住宿,相互合作能达到各自目的。
3、房地产营销方面,房地产高端楼盘借助高端会所、星级酒店,推动高端房产项目的品牌营销,而他们又由此开发会所和酒店的新客户。
4、房地产营销推广方面,如某某品牌的整体橱柜,进驻某精装修样板房中、某某家电品牌和数码科技产品,在样板房中设置“体验中心”。
5、房地产促销方面, 如某写字楼项目(或专业市场项目)与某房产项目,因地域上的紧密关系,如购买或租赁该写字楼的企业,其员工购房则可享受优惠;如果购买一定量的住宅,则也为其开通往返巴士。
如此等等,我想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发……
